| 一、 | 活動緣起與目的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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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體是所有產業中知識密集度最高的產品,而其價值在於創新,為促進國內軟體公司開發創新產品,特別舉辦創新軟體系統創意大賽,此項活動期能達成如下目標: | |
| (一) 帶動國內新成立軟體公司的發展 | |
| (二) 為業界舉才,尋找創投來源 | |
| (三) 促進良性競爭與互動,帶動國內新軟體公司進軍國際市場 | |
| (四) 鼓勵自行開發創新,以厚植國內軟體產業的創新實力 | |
| 二、 | 主辦單位:經濟部工業局 |
| 三、 | 執行單位: |
| 經濟部工業局軟體工業五年發展推動計畫 | |
| 國立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| |
| 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資訊學會 | |
| 四、 | 活動日程 |
| 報名截止日:90年10月15日 | |
| 繳交報名表、授權書及參賽產品截止日:90年10月20日 | |
| 公佈得獎名單、成果發表會暨頒獎日:暫定於90年11月15日 | |
| 五、 | 比賽辦法: |
| (一) 參賽者可運用不同的工具軟體來開發軟體系統。 | |
| (二) 參賽者於繳交產品的同時,需附上操作說明書及安裝手冊。 | |
| 六、 | 報名辦法: |
| (一)報名資格: | |
| 1)凡在中華民國境內89年7月-90年9月成立之軟體廠商。 (須已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,營業項目須包含軟體設計) | |
| 2)參賽作品每家公司不限產品種類及件數。 (每一參賽產品皆須填寫附表一、附表二及附表三) | |
| (二)報名方式: | |
| 1)即日期可上網報名:線上報名【報名表格式如附表一】。 | |
| 2)報名截止日期90年10月15日。 | |
| 3)採取先報名,後提送產品評選方式進行。 | |
| 4)參賽產品(含安裝及操作說明書)一式十二份及報名表正本【附表一】、產品授權書各乙份【附表二】、智慧財產權切結書【附表三】(請參見比賽注意事項第1條和第7條),於90年10月20日前(郵戳為憑),以掛號包裹方式郵寄至(106)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,台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黃淑玲收。【並註明:參加第一屆創新軟體系統創意大賽】 | |
| 5)活動洽詢專線: | |
| 國立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•聯絡人:黃淑玲小姐 | |
| 電話:(02)3366-5047•傳真:(02)2363-7204 | |
| E-Mail:huangsl@ccms.ntu.edu.tw | |
| 6) 線上報名網址:http://iicm.org.tw | |
| 七、 | 比賽注意事項: |
| (一) 參賽產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、涉及著作權、專利權等之侵害,需自負法律責任,並繳回獎金及獎牌。 | |
| (二) 參賽軟體產品須為自行創作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,取消其參賽資格。 | |
| (三) 各參賽產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,歸屬於參賽隊伍個別擁有,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公開展示之權利。 | |
| (四) 參賽隊伍及產品應依比賽規則參予公開展示與頒獎,未參與展示與頒獎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 | |
| (五)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產品水準議定,必要時得以「從缺」或「增加名額」辦理,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,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。 | |
| (六)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 | |
| (七) 報名表及授權書若缺少單位用印及負責人簽名蓋章,恕不受理,視同自動放棄參賽資格。 | |
| (八)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。 | |
| 八、 | 評審辦法: |
| (一) 評審方式: | |
| 1)評審作業,由評審分別依參賽者之產品予以評分,將依評分之高低錄取前三名及佳作兩名。 | |
| 2)入圍前十名之產品,審查委員可視需要邀請參賽公司有10∼15分鐘對評審委員做說明及操作解說,以作為評審團評審之參考。 | |
| (二) 評分標準: | |
| 1)創意/創新性 50% | |
| 2)產品技術 25% | |
| 3)實用性及商業價值 15% | |
| 4)產品文件的完整(含安裝及操作說明書) 10﹪ | |
| 九、 | 獎勵辦法:(獎金、獎牌) |
| 獎 項 獎 金 | |
| 第一名 獎金50萬元及獎牌 | |
| 第二名 獎金20萬元及獎牌 | |
| 第三名 獎金10萬元及獎牌 | |
| 佳作二名 獎 牌 | 得獎名單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