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九十年「傑出資訊人才獎」選拔
一、 目的:中華民國資訊月活動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表揚資訊人員對國家社
會所作之優異貢獻,特舉辦中華民國九十年傑出資訊人才之選拔活動,並
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本會聘請國內資訊界賢達專家組成「選拔委員會」負責選拔與評審等有關事宜。
三、 被推薦人資格:
(一)中華民國國民或旅居國內連續服務三年以上之外籍人士。
(二)從事於國內資訊實際工作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:
1. 從事資訊產品、技術之開發、設計或行銷,具有特殊貢獻,允當楷模者。
2. 從事資訊教育或資訊學術研究,具有特殊貢獻,堪稱楷模者。
3. 從事資訊化之推動、管理與應用,具有特殊貢獻,足為資訊界楷模者。
四、 推薦與選拔:
(一)傑出資訊人才之參選人,限由下列機構推薦,個人申請概不受理。
1.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。
2.民營企業或財團法人。
3.學校或研究機構。
4.學會、協會、同業公會等社團組織。
(二)報名相關資料可至資訊月網站http://www.itmonth.org.tw下載使用。
(三)推薦機構應具備推薦書表(如附件一、二、三、四)暨有關資料逕送本會「傑
出資訊人才選拔委員會」(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3樓)收件彙辦。聯
絡電話:(02)2576-2002 周亞青小姐e-mail:itmonth@mail.tca.org.tw
(四)推薦期限:自公告之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五、 表揚:經選拔當選之傑出資訊人才,將在中華民國九十年資訊月大會表揚。
六、申請表格